标 题: |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| 发文机关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|
发文字号: | 建城〔2020〕68号 | 来 源: |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|
主题分类: |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\城乡建设(含住房) | 公文种类: | 通知 |
成文日期: | 2020年07月22日 |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
建城〔2020〕6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委、管委)、发展改革委、民政厅(局)、公安厅(局)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、园林绿化局、水务局,天津市城市管理委、水务局,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、水务局,重庆市城市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发展改革委、民政局、公安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市场监管局:
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〈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〉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19〕1696号)部署要求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《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》,现印发实施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2020年7月2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: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
建城〔2020〕6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委、管委)、发展改革委、民政厅(局)、公安厅(局)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、园林绿化局、水务局,天津市城市管理委、水务局,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、水务局,重庆市城市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发展改革委、民政局、公安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市场监管局:
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〈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〉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19〕1696号)部署要求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《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》,现印发实施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2020年7月2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: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